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男子陈宏吉不满女友提分手,将女友更衣及两人亲热影片上传网络,更声称女友提供性服务换取金钱,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庭不仅重判4年有期徒刑确定,民事庭今天更判赔200万元。
陈宏吉和吴姓女子原是男女朋友,但陈宏吉未经女友同意,利用笔记型计算机先后偷拍女友更衣及两人亲吻、爱抚影片。
女友提分手后,陈宏吉以这些偷拍影片,强迫两人继续交往,但女友在去年还是提出分手要求,陈宏吉因不满展开报复,将偷拍影片上传网络,更公布吴姓女子的真实姓名、行动电话等数据,且声称吴姓女子专门提供性服务换取金钱。
吴姓女子得知后,向台南地检署提出告诉,南检侦结起诉,台南地院以强制、妨害秘密等罪,重判陈宏吉4年徒刑,因陈宏吉放弃上诉确定。
在民事庭方面,台南地院也判处陈宏吉赔偿对方新台币200万元,但全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