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据我国裁判文书网近来发布的一份判定书显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与我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著作权权属、侵权胶葛一案,二审判定发布,因小米公司的上诉恳求缺少现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维持原判。
小米公司被判补偿音著协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二审案子受理费550元,由小米公司担负。
据该案的一审判定书显现,音著协申述小米公司未经协会答应,私行在其运营的App“小米音乐”上供给《祝你平安》、《女性是山君》等10首音乐作品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犯了涉案歌曲词曲作者的信息网络传达权。
音著协以为,小米公司长期以来很多运用音著协办理的音乐作品供给手机APP内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试听、下载和直播),该行为未征得音著协答应并付出著作权运用费。
音著协曾多次致函致电小米公司恰谈处理上述著作权问题,但迄今未看到小米公司的包括与音著协接洽商量在内的任何中止侵权的改善行为。
音著协向一审法院提出诉求:小米公司补偿音著协经济损失30万元(核算规范为每首歌曲3万元)及合理开支21065.22元(包括公证费11870元、律师费8000元、购买公证手机999元、交通餐饮费196.22元)。
小米公司以为小米音乐APP是由小米移动公司开发运营,涉案歌曲由爱听公司供给,小米移动公司供给查找链接服务,故与本案无关。
一审法院判定小米公司补偿音著协经济损失20000元及合理开支10000元。
小米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定上诉,二审判定书显现,在二审期间两边均未提交新的依据。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现实予以承认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AI财经社 乔迟 修改|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