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学习塾”涉侵权;“久野教学法”已授权东方小熊

2018-11-26 09:21:18  阅读:301681+ 出处:网易

  日本株式会社幼儿教育实践研究所委托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在2018年9月10日《新民晚报》刊登了一则官方授权声明,全文如下: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日本株式会社幼儿教育实践研究所(以下简称“幼儿教育所”)的委托,指派王亚律师、尚志威律师做出如下郑重声明:

  1. 幼儿教育所与上海百花教教育培训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花”)于2007年签订的授权合同已于2017年5月31日到期终止,双方未达成任何延展协议,相关一切授权亦于同日终止。自2017年5月31日起,上海百花在继续经营活动中无权继续使用幼儿教所的“(KUNO METHOD)”(久野式幼教法)品牌、培养内容和相关教材,也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和幼儿教育所有任何合作成和代理授权关系。

  2. 上述事实,幼儿研究所以委托律师于2018年7月3号在新民晚报做出律师声明,但上述声明做出后,上海百花在其经营活动中仍然宣称“其母体是有着多年历史的日本幼教知名品牌--日本幼儿教育所。日本幼儿教育实践研究所所研究开发了其独有的“(KUNO METHOD”)(久野式幼教法)。......百花是日本幼儿教育实践研究所的中国总代理”等不正当言辞,同时还于2018年7月11发布声明,歪曲事实,企图进一步误导消费者。

  3. 幼儿教育所以授上海熊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为“东方小熊”)为其中国总代理。除上海熊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幼儿教育所的"KUNOME THOD"(久野式幼教法)品牌、培训内容和相关教材,也不得明示或暗示其自身和幼儿教育所有任何合作或代理授权关系。

  4. 对于上海百花的上述持续侵权行为,幼儿教育所已委托上海熊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权实施相应的维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直至提起诉讼。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