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动漫行业快速发展,许多知名IP获得巨大成功,可预期的巨大经济收益背后,版权保护也成为人们愈加关注的话题。近期“大头儿子”版权案就再度引起关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央视动画著作权,擅自利用大头一家动漫形象进行衍生品开发,需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等合计87万元。
《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剧照 (图片来源:资料图)
诸多数据表明,随着IP经济的火爆,各类知识产权类案件大幅增长,尤其是著作权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在我国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案件达137267件,同比上升57.80%,而商标和专利案件分别为37946件、16010件,同比上升39.58%、29.56%。
盗版侵权已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块绊脚石。据业内人士估算,每年各种侵权已经给中国动漫产业造成的各种损失高达上千亿元,而且侵权不仅造成著作权方利润的损失,打击了原创者的创作创新动力,更削弱了著作权方的发展后劲。
目前许多著作权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仍会遇到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赔偿金额低等问题。童话大王郑渊洁历经14年才为自己笔下的“皮皮鲁”讨回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熊出没》里的经典角色“熊二”遭受侵权,最后出品方只获得了3万元的赔偿金。
但上述问题今后有望得到解决。最高法在2018年一号文中强调,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次一号文提出的问题更具体,与动漫行业日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更为密切,强调“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是对现行侵权赔偿标准的强有力的补充。这也充分表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正在大幅改善。
对于文创行业来说,创新与知识产权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创新,才是更为有效的创新。而对于尚在发展中的中国动漫产业来说,著作权是一切市场开发的基石,保护好版权,继续繁荣创作,行业才能获得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