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红楼梦》竟是顺治帝写给爱妃的情书?

2018-04-10 22:43:21  阅读:9814+ 出处:本站原创 作者:单立文 责任编辑:单立文
《红楼梦》是我国18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高度的艺术,在我国及世界发展中上占有显著的地位。也正是由于红楼梦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所以一百多年来关于红楼梦作者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从红楼梦问世后不久一直到今天。学者们先后提出各种不同的看法。

貌美如花的董鄂妃

  那么《红楼梦》的作者到底是谁呢?以王梦阮先生为代表的《红楼梦索隐》派,首先提出《红楼梦》为顺治帝福临为董鄂妃而作的说法。这一派学者认为董鄂妃即是秦淮名妓董小宛,本是当时名士冒辟疆的小妾,后来被清兵夺去,送到北京,成为顺治帝的妃子,并得到顺治帝的宠爱。董鄂妃病死之后,顺治痛不欲生,跑到五台山去做了和尚。《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即是顺治帝自己,林黛玉即是董妃。“世祖临宇十八年,宝玉便十九岁出家;世祖自肇祖以来为第七代,宝玉便言:‘一子成佛,七祖升天’,又恰中第七名举人;世祖谥‘章’,宝玉便谥‘文妙’,文章两字可暗射。”“小宛名白,故黛玉名黛,粉白黛绿之意也。小宛是苏州人,黛玉也是苏州人;小宛在如皋,黛玉亦在扬州。小宛来自盐官,黛玉来自巡盐御史之署。小宛入宫,年已二十有七;黛玉入京,年只十三余,恰得小宛之半。……小宛游金山时,人以为江妃踏波而上,故黛玉号‘潇湘妃子’,实从‘江妃’二字得来。”从《红楼梦》中的这些隐语与顺治帝和董鄂妃的巧合之处。索隐派的学者们认为此书必定为顺治帝福临所作。但是,对这一派的说法,接着就有人提出异议。孟莼荪先生在《董小宛考》一文中,证明董小宛比清世祖的年龄大一倍还多,根本不可能是董鄂妃,所以,他认为索隐派的观点有点牵强附会。

  后来,蔡元培先生又提出《红楼梦》是清代康熙年间出现的政治小说的说法。他根据《红楼梦》一书中“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书中“红”字多隐”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等情节提出《红楼梦》的作者是一位民族主义者的观点。当然,从学术的角度讲这只是一家之言。

  此后不久,又有人提出《红楼梦》的作者为世传为康熙朝大学士明珠的儿子纳兰成德。这一派观点来源于陈康祺的《郎潜纪闻二笔》,书中讲到“先师徐柳泉先生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卫(成德官侍卫)所奉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 后来,俞樾在他的《小浮梅闲话》也提出了类似的说法。

揭秘《红楼梦》竟是顺治帝写给爱妃的情书?

  但自1921年,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发表以来,《红楼梦》为江宁织造曹寅的之后曹雪芹所作的观点成为了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并为世人所接受。成为现在为大家所公认的一种通俗观点。 胡适先生将历史考证学的方法用于文学考证,通过与曹雪芹同时在南京为官的袁枚的《随园诗话》的记载的一句话:“康熙间,曹练亭(练当作楝)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藉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明我斋读而羡之。” 等证据,考证出《红楼梦》的作者应该是就是曹雪芹。胡适先生的考证极为精密,以至于他考证的结果,成为史学界最经得起考验的成果,《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说法也近乎成了学界的定论,为世人广为接受。

揭秘《红楼梦》竟是顺治帝写给爱妃的情书?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为满籍汉族人。 大约生于1715年,卒于1763年。祖上很受康熙皇帝的青睐,从他的曾祖曹玺开始,一家三代一直担任江宁织造一职。 曹雪芹的曾祖母做过康熙皇帝的乳母。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的“侍读”,曹家有两位女儿被入选为王妃。康熙皇帝六次南巡,有四次信住在在曹寅的江宁织造署内。曹寅还奉命经常以密摺向康熙报告当地政治情况和大官僚的动态。在康熙年间,曹家是江南少有的贵族世家。康熙皇帝死后,雍正帝继位。曹雪芹的父亲曹頫牵连到皇室派别的斗争之中,被罢官、抄家,家道从此衰落。曹雪芹的一生恰好经历了曹家由盛而衰的过程,由“锦衣玉食、饫甘餍肥”的贵公子,降为“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和“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落魄寒士,人生际遇的变化使曹雪芹感触颇深,这种特殊的人生变故也成为他写作《红楼梦》的现实基础。 曹雪芹在极端的落魄之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终于完成了这部人类文学史上的辉煌巨著,并把自己的人生变故隐喻其中,从出现了这部近似于曹雪芹家史的文学杰作。但是,曹雪芹只写完钱八十回就在贫寒落魄中与世长辞了,到了18世纪,高颚又续写此书的后40回,补成了现行的120回本。

  自胡适先生论证了《红楼梦》的作者确曹雪芹所作之后,这种说法以为绝大多数的人们所肯定,但是,也并不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实际上,这一百多年来一直有人对《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提出新的看法。台湾曾经有一位学者提出曹雪芹最多不过是《红楼梦》的增删改定者,他之前当另有一位具有遗民思想的人是原作者。这种说法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但到了1979年,戴不凡先生发表了名为《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论文之后,一场大规模的关于《红楼梦》作者的争论再次展开。 戴不凡先生认为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一手创纂’或‘创始意义’的作者,他是在‘石兄’的《风月宝鉴》旧稿的基础上,巧手新裁,改作成书的。总之,曹雪芹只是小说的‘改作者’。” 石兄才是此书的真正作者。但是戴先生又拿不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石兄”这个人的存在。

北京西山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故居到底在哪?并没有完全确定,据故宫清内务府档案雍正七年“刑部移会”上记载,新任江宁织造隋赫德曾遵旨将“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予曹寅之妻孀妇度命”。这是历史上惟一一处有档案可据,有地图可查,有遗迹可寻的与曹雪芹有关的住处,可惜此处因为广渠门内大街拓宽而被拆迁。另外一处是香山北京植物园里面的黄叶村故居,这是目前惟一保存下来的曹雪芹故居。

  近年来红楼梦的作者问题依然是红学界的一大热点。前段时间又有学者提出《红楼梦》系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所作的观点。这位学者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曹雪芹只不过是小说中部分诗词的作者,他认为红楼梦的120回都是一个作者所作,这120回是按照历史上真实的年代来写作的,大约覆盖了1706年到1724年这样一个时间段。这一派观点的主要证据就是小说中所记载的各种灾荒、天象、以及太妃去世和下葬的时间等都可以从真实的历史事实中找到印证。因此,这位学者认为《红楼梦》是一部编年自传体性质的小说。此外,论文中还考证出贾宝玉出生日期为1706年6月8日(农历四月二十八,正好于曹雪芹父亲曹頫的生年相同。除了这一派观点之外,还有学者提出,红楼梦的作者为《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正是敦敏与敦诚的叔父墨香。他们认为从对曹雪芹的考证来看,曹雪芹是不大可能写出《红楼梦》来的。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五岁时就被抄了家,曹雪芹从小便生长于破落与贫困之中,根本不可能写出贾府的那种荣华富贵的生活。另外,曹雪芹生活潦倒,几乎无法度日。不大可能以十年之长的时间从事长篇巨制的创作。而且,曹雪芹生前的几位好友也都从未提起过曹雪芹写《红楼梦》的事。既然,曹雪芹用了十年功夫去写《红楼梦》,他的朋友不可能不知道。所以,曹雪芹不可能是《红楼梦》的作者。《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正是敦敏与敦诚的叔父墨香。墨香是努尔哈赤的后人,后来家道衰落,他的生活际遇符合这么一部大喜大悲似的故事请节。而其《红楼梦》中的不少诗文中也确实可以读出皇子皇孙的口气。墨香在写完《红楼梦》时,曹雪芹已死,他借用曹雪芹的名字,是为了防止“文字狱”之祸。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书影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是现在已知的十余种《石头记》抄本中纪年最早的一种。该书发现于1927年被胡适发现,该抄本的发现揭开了更接近曹雪芹原著的脂本研究新的一页,为红学研究开辟了一个广阔而深远的新天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948年此书被胡适带往台湾。

  最近,又有一位沈阳的老先生提出《红楼梦》系曹雪芹的恋人薛香玉所作。薛红玉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她比曹雪芹大两岁,聪明过人。从曹雪芹的名字上可以找出“曹薛情”,该书应写的是曹与薛的情史。曹雪芹在甲戌本的《凡例》中最后有“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也就是“‘血’谐为‘薛’,所以,《红楼梦》应该是由薛香玉用十年的辛苦写出来的。

  作为一部伟大的小说,《红楼梦》很值得后人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考证,也许有一天还会有更惊人的成果被考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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