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儿子”侵权案启示:大IP当属集体创作结晶

2018-04-02 16:49:51  阅读:30+

  风靡全国的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被侵权案,日前经由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公司”)未经央视动画许可,擅自授权他人使用了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大头一家的动画形象进行图书制作、销售、发行以及舞台剧的制作和演出,被判令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等共计87万余元。

  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 (图片来源:资料图)

  作为一部知名IP,“大头儿子”被侵权的情况并非孤例。从动画片《葫芦兄弟》、知名动漫形象“阿狸”再到经典游戏《传奇》,都经历过被侵权、盗版、擅自开发衍生品的事件。可以说,对于许多国产动画来说,自身“名气”一旦被打响,伴随而来的侵权问题也就越来越多,这种现状让许多原创作者和从业人员十分苦恼。

  一部动画片的开发、制作、推广、运营离不开原创者的辛勤汗水,因为一部大IP绝不仅仅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功劳,有时候是数十人,甚至是上百人的团队历经各个环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制作运营的结果。

  一部热门动画IP之所以如此深入人心,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制作团队的“良心制作”。从一个“构想”到构建故事情节、设计人物形象、完成整体叙事创作,这是一个艰苦卓绝的过程。而动画片人物形象和单幅美术作品不一样,任何的动画形象都是通过剧本的描写、导演详尽地描述、上百万张画稿和各部门各工种之间协调配合才塑造出一个鲜活的人物。

  画面、音乐制作精良是动画片的外在表现,而贯穿始终的丰富情感、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则是一部动画片的精髓所在。这对于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的少年儿童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而这也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长久受到观众喜爱、推崇的重要因素之一。

  另一方面则是运营团队对动画片不遗余力的宣传、推广。试想,如果一部精彩的动画片却没有合适的渠道和平台让更多人去观赏,无异于沧海遗珠。《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的成功就与央视动画二十年如一日大规模投入制作、持续播放和大力宣传是密不可分的。

  在IP经济日益红火的当下,我们更不能被利益蒙瞎了眼睛,挖空心思地钻法律漏洞,而将事实抛之脑后。在知识经济的大时代里,社会各方面都有责任小心呵护历经岁月成长起来的优秀国产动画片,让孩子们能有更多更高质量的精神食粮陪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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