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籍上记载把这种男娼称为男宠、男色、顽童、娈童等,现在的称谓是MB.《说苑》中记载:“弥子瑕有宠于卫灵公,尝有母疾,窃驾君车以出,灵公闻而贤之。异日,于灵公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以其余献灵公,灵公曰,‘爱我忘其口焱寡人。’”这就是“分桃”,至于“断袖”,都是很熟悉的桥段了,这儿就不说了。
自此,这样的同性恋行为绵延不绝于书。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性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
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这条规定间接说明,当时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
男人作娼首先是供有财有势的贵妇享用,南北朝时代的山阴公主对刘子业说,“我与陛下虽然男女不同,但都是先帝所生,不应有厚有薄。你宫中六宫佳丽数以千计,供你一人欢娱,而我只有驸马一个,未免不公平!”刘子业觉得有道理,便亲自为妹妹挑选了三十个健美无比的男子,供其淫乐。
武则天秽乱宫中,为了引诱张氏兄弟以及薛怀义供自己玩弄,宠优有加,还特设“控鹤监”,广罗天下美男子,号称“面首三千”.贵妇男娼,一是靠淫威相逼,二靠利禄相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