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皇家检察官杰基?哈特尼特(Jackie Hartnett)告诉最高法院,过去几年里这个女人已经是这个男子的“事实配偶”(没登记结婚),2012年10月她走进继子的房间,和他聊他的驾驶课程,没想到逐渐生情,最后发生了性关系。
这名男子感觉有些不对劲,因此第二天在厨房里装了一个摄像头,想拍下“房子里灵异现象的证据”。回去查看录像时他发现了妻子在和儿子通奸,就去和他们对质。
开始时他的妻子否认与他的儿子之间的不伦关系,最终无奈承认和这个少年发生过至少3次性关系。而事实上,他们之间的性接触在被撞破前已经持续了数周,现在这个女人说她误认为16岁已经是发生性关系的合法年龄(塔斯马尼亚的合法性交年龄是17岁),她感到羞耻难堪。
她已被指控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法院下周将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