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人,有时候是文学作品里的事情,如梁山好汉将仇敌开膛剜心,炒吃了特定器官。还有,人以同类为食也是上古遗留下的习惯,因此,非洲一些部落还存有吃人的风俗。想到后面这一点,也许让人的心情放松一些。
如果试图将中国历史上人以同类为食事件与集体吃喝联系起来,那么,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被人们认为是伟大帝王的汉武帝。在他长达54年的执政时期里(公元前141至公元前87年),不幸的“人相食”事件分别发生在他登上帝位的第三年与第二十七年。他发布“大酺五日”诏书有三次,分别是他在位的第八年、第十五年、第三十八年。“人相食”灾难与“大酺五日”政策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现在尚不能考证清楚。倒是有一点可以知道:放纵百姓大吃大喝五天的政策实行与国家的喜庆有关,例如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的那次“大酺五日”是因为国家暂停已进行了5年的“发巴蜀治南夷道”即开发大西南的浩大工程,以及朔方城建筑工程正式完工。
“大酺”政策是人事,可由最高统治者的好恶来决定,但是“人相食”诱因却是天道,超乎人的意志。汉武帝时期的第一次“人相食”事件是由黄河决口引起来的,那是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的春天,那个季节里人民的储粮是一年里的最低时期,也就是常说的青黄不接的时候,结果是“大饥”。
“大饥”的结果是“人相食”。
现在来设想当时的境况:国家不是没有足够的粮食救济黄河决口受灾的平原地区的人民,因为“文景之治”留下了“太仓之粟充溢露积于外”的储备。估计是刘彻不愿意动用国家储备而弃灾民于不顾,最保守地说,可能是运输条件的限制,粮食没法送达。
24年后(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另一次“人相食”事件是由雹灾引发的。雹灾导致“关东郡国十余饥”。但是,雹灾只能打烂庄稼(时为夏四月)而不可能把百姓家的存粮全打烂而不能吃了,由此可见百姓存粮普遍较少。百姓粮少是由于农业劳力被抽走而致收成不足的缘故,被抽走的劳力被迫参加武帝对外战争以及国家工程的建设。还有,雹灾不会影响交通运输,从首都长安也可以往较近的关东地区通过陆路和水路运送粮食,由此可见刘彻仍然是不愿救助受灾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