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名叫赵鑫,男,14岁,生于2002年12月21日,汉族。泸县太伏镇照南山村人,现就读于泸县太伏镇太伏中学八年级(初二)4班,住该中学男生寝室505室。
死者父亲赵X学,泸县太伏镇人,离异;事前在贵阳某建筑工地打工;母亲游X红,泸县百和镇人;事前在泸州水井沟某电器店打工。相关文章推荐四川校园暴力事件真相揭开 泸州太伏中学学生死亡是被打死?泸县太伏中学坠亡事件报道 警方与家属对话录音曝光毁三观泸州太伏中学生坠亡引全民 真相与谣言到底谁伤了家属的心?泸州太伏中学事件持续发酵 谣言升级谁还大众真相?
死者的爷爷赵X才,67岁;泸县太伏镇人,在家务农。奶奶贾X英,62岁,泸县太伏镇人,在家务农。
赵X学与游X红于2001年结婚,婚后于2002年生育一小孩赵鑫。2012年,夫妻离婚,二人离婚后不久又复婚。2014年,二人再次离婚,孩子由赵X学抚养。离婚后,赵X学一直在外务工,孩子由其爷爷奶奶在家照料。赵鑫从初一开始就住校,每周五下午回家,周一早上返回学校,其爷爷每周给其100元左右的生活费,其学习和生活主要是其爷爷奶奶在照顾。
赵鑫平时表现情况:根据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德育处老师以及同学等进行调查,反映出赵鑫在校期间平时有点“小调皮”,具体表现在课间爱“疯”(打闹)、近期上课不听讲、学习不努力,逆反心理较强。在校期间与同学关系较好,特别是与同班同学黄X彬、田X、梁X兰三人(均系未成年人)的关系密切,与同学之间无打架斗殴的情况。
赵鑫的学习情况:赵鑫学习成绩在初一时排名班上20至30名之间,初二以后名次突然下降到40名以后,班主任问其成绩下降原因,赵鑫不愿意讲,但其班主任问是不是家庭原因时,赵鑫就红着眼、不说话、要哭的样子。曾经还流露出自己读不进去,不想读书了。
今年3月27日晚自习后,赵鑫、田X和黄X彬三人违反校纪正准备翻墙出去买东西(零食)被学校管理人员发现,次日通知了三名学生家长到校交换情况,要求三名学生写了保证书。赵鑫的爷爷来校后,很生气当着赵鑫的面拨通了其父亲的电话,告诉了此事。此前,赵鑫还曾有不遵守课堂纪律等轻微违反校规校纪的问题。
同寝室人员黄X彬证实,3月27日晚发生翻墙问题后,感觉到赵鑫的情绪明显低落,并向黄X彬透露:其翻墙出校的事情被其父亲知道后,赵的父亲很冒火,表示每周要少拿10元的生活费。同时,原来准备同意到学校外面租房住的事情,其父亲也明确表示初中期间不可能了。
根据对生活老师、寝室楼5楼楼长以及同寝室人员、同班同学等人调查证实:2017年3月28日,死者赵鑫身患感冒,之后几天自己坚持不吃药,导致病情逐渐加重,31日病情表现为乏力、耳鸣、胸闷、发烧、晚上说胡话等。
调查中,没有发现赵鑫有被欺凌的事情发生。同时,赵鑫及其家长也未向班主任和学校反映过被人欺凌的情况。
通过对现场勘验发现,在太伏中学男生寝室505室(赵鑫寝室,有住校学生9人)洗漱台及窗框外侧窗台,各发现有一枚不完整的新鲜鞋印,在三楼外水泥平台上发现鞋印一枚;在505室窗台和卫生间窗台表面发现有新鲜指印及指印擦划痕迹;在窗台对应的楼体外墙墙面发现有方向向下的多处新鲜擦划痕迹。从痕迹分析:符合1人脚踩洗漱台和窗台、用手攀附505室窗台及卫生间窗框坠落的特征。
死者尸体位于505室窗户外对应的水泥地面,尸体距墙最远端为268CM,呈右侧卧状,尸体耳朵、口角有血液流出,在口鼻处和邻近地面形成11*10平方厘米血泊;尸体旁有散落拖鞋一双,鞋底花纹类型、大小与505室洗漱台、窗框外侧、三楼外水泥平台鞋印同类(该寝室只有赵鑫的鞋印花纹一致)。
综上所述,网上谣传的以下几种情况完全可以排除:
一是排除将死者打死后抛尸楼下;
二是排除事发当周有人对赵鑫实施暴力威胁,并排除事发当晚在505宿舍内赵鑫与他人发生打斗、纠纷的事实;
三是排除有人对赵鑫收取保护费的事实,更可以排除所谓有5名校霸因对赵鑫收取一万元保护费未果将其打死的事实;
四是排除死者手脚被他人打断的事实。
通过省市县三级技术人员的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物证鉴定,结合对赵鑫的老师、同学、室友、保安、小卖部等人员的大范围深入细致的调查,可以确认:
赵鑫的损伤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可以排除他杀。